红安网消息 近年来,红安县社保局认真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分散用工单位工伤风险,保障职工因工受伤、因工患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已形成了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
据悉,该县11月份工伤保险基金为认定为工伤的22名职工支付工伤门诊、工伤住院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抚恤金等项共计140余万元。为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实施工伤预防培训项目一期,100多名企业职工到会参加工伤预防专项培训。
红安县工伤保障水平持续提高,社保服务有力地支持了县域经济稳步发展,为参保单位分担了工伤风险,切实维护了参保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