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报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网上办理全流程

2023-11-03 17:42   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

征收城镇垃圾处理费是提高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在城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均需要按规定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自2021年7月1日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以来,税务部门坚持“税费并重”的征收理念,持续优化缴费服务,不断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国家税务总局红安县税务局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联合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局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精简缴费流程,积极宣传推广城镇垃圾处理费网缴网办。

上期,我们介绍了在红安自然人通过楚税通APP掌上申报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的详细操作流程(详见: 红安县城镇垃圾处理费实现“向云端”掌上办),本期我们重点学习下企事业单位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PC端申报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

一、登录

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portal/,页面如下:


点击上图所示右上角“登录”,页面如下:




在企业业务界面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户名、个人密码

二、申报

1.申报模块为“城镇垃圾处理费申报”

查找路径: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城镇垃圾处理费申报,

或直接在搜索栏搜索“城镇垃圾处理费申报”




2.进入申报页面后,选择所交城镇垃圾处理费的费款所属期起止日期后,点击“新增”



3. 在新增的城镇垃圾处理费申报表界面中核对纳税人识别号、缴费人名称、费款所属期并在计费依据中填入费款金额。核对好缴费信息后,点击申报。


三、缴费

1.申报完成后,在申报表页面点击返回,界面如下,选择所属期点击查询,在出现的申报表里选中已申报的申报表,点击“缴款”


2.点击缴款后出现申报征收信息,选择税(费)缴纳方式:银行端现金缴税或者税库联网缴税。(银行端现金缴税:通过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从银行下账;税库联网缴税:通过与税务、银行签订的三方协议直接扣款。推荐使用三方协议扣款,未签订三方协议的可在电子税务局首页菜单中搜索“网签三方协议”进行网签。)

四、开具缴款凭证

1.缴款完成后,如有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弹出,直接打印相应票据。如未打印可返回首页,在办税中心,证明开具模块中进行票据开具或补开。

2.选择对应所属期,查询后找到对应票据点击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