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倒卖”香烟赚差价 获利不成反获“刑”

2023-09-20 10:26   红安县公安局   王珊 ​ 张红玲

烟草制品国家实行烟草专卖

在未取得烟草专卖

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

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随意运输、经营

但偏偏有些不法经营者

为从中牟利

私自贩卖烟草制品

红安网消息  近日,红安警方联合县烟草局侦破一起非法经营烟草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有效净化了烟草流通秩序,优化了营商环境。

“老板,你这里有香烟吗?你有多少香烟我都可以回收!”今年8月,红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县烟草局移交的一条涉烟线索,城区有人长期非法组织收购、倒卖卷烟,给卷烟市场秩序造成重大影响。

接到线索后,经侦大队民警立即联合烟草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展开调查,民警利用前期掌握数据进行深入研判分析,大量走访摸排,迅速锁定涉案人员张某(男,永佳河镇人)和陈某(男,城关镇人)。在掌握二人的犯罪证据后,民警立即对涉案人员车辆、仓库等重点目标进行精准布控、连续蹲守抓捕,于当晚在城区某小区将正在仓库卸货的张、陈二人抓获,当场查获不同品牌、价位的香烟共计160条。

“我们经常会去一些规模小的烟酒副食店、超市收购香烟,一般会以高于进货价、低于市场销售价的价格从各经销商处收购各类品牌的香烟,他们有多少我们就收购多少,红安县本地和周边县市的经销点我们都去收购过。”

经查,张某、陈某二人在未取得《烟草销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低价收购等方式,从红安县及周边多地收购黄鹤楼、钻石、红双喜等品牌香烟,并驾驶陈某私家车将收购的香烟运送到武汉市予以贩卖,从中赚取差价,非法获利。

自今年年初以来,二人非法收购销售烟草制品涉案10余万元,张某、陈某二人对其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陈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烟草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不得非法运输、储存、销售

及非法生产烟草制品

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红安警方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

全力保护营商环境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非法走私经营卷烟不仅违法犯罪,而且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影响。请大家到正规烟草专卖店购买,如发现走私、非法经营卷烟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