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出狱刚不久,手就有点“痒”。到附近村组去转悠,还真有所获。
正在沾沾自喜时,一双亮眼的“银手镯”摆在面前,男子不得不束手就擒,回到他曾经多次待过的老地方---红安县看守所。
8月12日,红安县公安局永佳河镇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熊某报警称:有人将其家里的院门锁毁坏,窗户撬开,潜入家中盗窃,不仅有物品丢失,电视机还被暴力砸坏,损失约3000元。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通过勘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熟练,对乡村道路极其熟悉,但因现场无视频监控录像,也没有目击证人,对案件侦破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正当案件陷入僵局的时候,8月19日,永佳河镇派出所再次接到辖区群众胡某报警称:桃花街上,他的早餐店被盗,损失约500元。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与8月12日的盗窃案极其相似,民警初步判定两起案件是同一人所为,对此迅速串并案开展侦查。
在刑侦大队的协助下,派出所民警根据该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特点,判断其可能为本地惯犯。
民警反复摸排,通过大量的走访和视频比对,最终确定嫌疑人为有多次作案前科的李某。
8月19日下午,永佳河镇派出所所长邹骥带领所民辅警前往李某家中进行抓捕,在犯罪嫌疑人李某的家中发现了报警人熊某和胡某家中被盗失物品。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男,红安县永佳河镇人。曾有盗窃前科,刑满释放后,想不劳而获便重操旧业,因盗窃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
经审讯,李某如实供述,2022年8月刚刑满释放不久,他便潜入辖区某村江某家中,户主家长期无人居住,便对江某家中实施盗窃,盗窃价值3000余元的空调、消毒柜、煤气罐等物品。今年8月中旬,分别两次潜入辖区居民家中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被红安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