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7月19日,红安县印发关于启用红安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专用章的通知,正式启用“红安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专用章”,成为黄冈市首个启用行政执法监督专用章的县市,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该印章的启用,标志着红安县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步入行为规范化、监督常态化轨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现有专门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和有专用公章。为红安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力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红安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本华介绍。
据了解,该印章由红安县司法局负责管理和使用,后续,县司法局将在《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问题线索移送函》等行政执法监督文书中正式启用公章,该专用章在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中与“红安县人民政府”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近年来,红安县将行政执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在针对安全生产、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重点执法领域,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畅通社企行政执法投诉渠道,加大行政执法投诉专线宣传,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举报线索,认真做好线索调查处理职责,不断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用行政执法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红安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红安县司法局将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对群众密切关注、反映强烈的重点执法领域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建议的职能,推动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行政执法效率逐步提高,为红安县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执法监督力量。”黄本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