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023年红安县城区幼儿园、小学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

2023-06-29 16:13   红安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贵家长:

您好!一年一度的中小学招生工作即将启动,为方便您办理孩子升学事宜,现将2023年红安县城区(以下简称城区)中小学招生有关政策及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2023年红安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成立的红安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下设红安县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义招办,义招办设在红安竹林实验学校),按照"划片入学、网上招生、学位管控、统筹派位”的基本要求招生入学。

一、城区中小学招生对象及条件:

1、居住条件:①在红安县城区有合法居住房产并已入住;②在红安县城区没有合法居住房产但具有城区户籍且在县城居住(必须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③父母进城务工经商一年以上随迁子女(需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务工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④持有红安县城区居住证的非红安户籍外来人口;⑤引进人才随迁子女、随军子女、招商引资随迁子女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年龄条件:幼升小须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全县各级各类小学不得招收不及龄学生。

3、其他条件:其他回县城就读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上条件。

二、片区划分:根据城区学校布局、办学规模、生源分布等情况划片,片区详情可登录红安网、招生报名平台、“红安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

1、符合招生居住条件①、②的,按房产或户籍地址划片入学;

2、城区拆迁户房屋未安置或未购买新房的,按拆迁前原片区划片,已安置的按现居住地划片;

3、其他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红安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派位;

4、祠堂口实验学校、竹林实验学校、实验小学虎门校区和东方小学要积极

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学位。

三、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2022年7月1日6:00---7月6日18:00,由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登录http://119.96.103.89:8008/haweb/或红安网“红安县城区义教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所填报信息将同时用于招生录取和学籍注册,监护人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并对填报信息负责,学生信息要与户口簿保持一致,否则会造成学籍信息错误,影响学生顺利就读。没有按招生基本条件和片区划分填报志愿学校的,将被视为无效志愿,招生系统将进行统筹派位处理。信息填报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2023年红安县城区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该表在资格审查时需与相关资料一并提交。(招生平台登录帐号为身份证号或国网学号,初始密码为000000)

2、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工作日程安排附后)

小学入学新生审核需带以下资料:《2023年红安县城区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暂未取得的,凭在房产部门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其销售不动产统一网络发票作为依据,同时提供2023年7月31日前连续两个月的水、电或气等消费发票;拆迁户以征补办相关资料为依据);属于城区户口但没有房产的,需提供户口簿和房产部门出具的新生家长无房产证明;《红安县幼儿成长手册》、医学出生证明等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

初中入学新生审核需带以下资料:《2023年红安县城区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暂未取得的,凭在房产部门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其销售不动产统一网络发票作为依据,同时提供2023年7月31日前连续两个月的水、电、气等消费发票;拆迁户以征补办相关资料为依据);属于城区户口但没有房产的,需提供户口簿和房产部门出具的新生家长无房产证明等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

新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资料,经专班审核提交后不再接收相关资料。

3、资格复审:由红安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甄别证件信息,对各学校的审核情况复审。

4、招生录取:①根据学生报名资料审核结果,符合招生居住条件①、②的,按照房产或户籍地址分配到相应片区学校;②其他符合城区学校招生条件的,根据填报志愿和学位情况统筹派位。

5、录取告知:8月25日,新生可登录"红安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并于8月28--30日到所录取的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由县教育局基教股加盖公章)。

6、报到注册:8月31日,学生须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到,各学校按照录取结果和报名信息注册学籍。

四、民办学校招生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执行,要严格按照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严禁超计划抢揽生源,严禁不报计划私自招生。民办学校招

生计划向县教育局社管办报备。

五、温馨提示:

1、按时错峰审核。严格按义招办指定的时间段分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以便错峰。

2、了解招生政策。请家长密切关注红安网、"红安教育"公众号、红安电视台和各中小学校张贴的招生公告。

3、提供真实材料。家长为子女入学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对于伪造房产等信息和弄虚作假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伪造行为,并且填报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对于不符合城区入学条件而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在城区中小学入学资格。

4、申请就读城区中小学无需缴纳任何报名登记手续费。

5、城区中小学有关招生政策,解释权在“义招办”,家长请勿轻信他人传言,以免上当受骗。

红安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校将竭诚为广大家长和学生服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红安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6日




红安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地址:红安竹林实验学校

红安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电话:0713-5247720

红安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http://119.96.103.89:8008/haweb/

红安网:http://www.redhong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