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胡长华报道: 9月30日,红安县司法局组织局社矫办、基层股、法制股、司法所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两院两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和省社矫局印发的《湖北省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办案标准》等内容,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及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法规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法部门之间在社区矫正适用前,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接收、监督管理、收监执行的衔接配合管理工作,确保社区矫正依法适用、规范运行。
在 G20国际峰会召开前夕,该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执法检查工作专班在对各所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巡查点验过程中,发现一社区服刑人员杨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间,两次均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分别治安处罚行政拘留十日、十五日,另发现该犯还有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该局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集体评议,决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依法收监执行建议,集体评议邀请检察机关列席。
日前,红安县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杨某某缓刑决定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有期徒刑三年。为了确保该犯安全收监,该局分管社区矫正领导牵头组织局社矫办、司法所长主动与公安局联系派干警协助押解、看收所交付接收,与法院刑庭履行法律文书查验送达签收及确认具体刑期执行起止时间。收监执行工作前期准备认真细致,次日在检察机关到场现场监督、公安机关派员协助下,我局安全顺利对杨某某执行收监工作,撤销缓刑裁定书在该局社矫办公示,并实现执法全程实施同步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