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加强退役军人优待工作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有关规定,现就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我县公共交通工具、游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优待时间
自2023年7月1日起,实行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免费乘坐公共交通、游园。
二、优待对象
全国持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仅限持证人本人)。
三、优待方式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乘坐红安县城区1至5路公交及游园时,需主动向司乘人员和景区工作人员出示本人优待证,待核验后享受免费政策。
四、免费公交线路及景区
1.公交线路
1路:由陵园至新车站(往返);
2路:由城北公汽站至红坪大道、民主街、园艺大道、城南小区、一桥、城北公汽站(往返);
3路:由长渠社区至三里店(往返);
4路:城北公汽站至红坪大道、一桥、城南小区、园艺大道、陵园大道、红坪大道、城北公汽站(往返);
5路:由紫东新城至新车站(往返)。
2.景区
红安钓鱼台景区、红安长河缘景区、红安帝王湖景区、红安天台山景区。符合免费参观的对象,只免首道门票。
五、注意事项
1.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游园时,应遵照有关规定,主动配合做好有关核验工作,文明有序进出。当公共交通工具或景区超过最大承载量时,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应积极服从公交司乘人员、景区工作人员调度管理。
2.优待证仅限持证人本人使用,转借他人的不在免费乘坐公交、游园优待范围内。
红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