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扬帆 政策护航

©原创   2023-06-05 09:20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决策部署,现在给广大毕业生等青年、用人单位送上超给力的红安县就业创业政策指南。

1.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于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黄冈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2.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在黄冈市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创业的,可根据合伙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1倍,上限为300万元。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含高校毕业生)总数达到现有职工人数的15%(100人以上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未达到创业担保贷款招用人员规定比例的小微企业,可根据新招用符合条件人数按每人1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4. 返乡创业。各类返乡创业人员(含大学生)5年内在本地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经营6个月、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省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给予10万元奖补。

5. 创业培训。大力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将毕业年度和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领取营业执照3年内的创业者纳入创业培训范围。针对不同创业阶段,分别开展“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创办你的企业”(SYB)、“改善你的企业”(IYB)、“扩大你的企业”(EYB)和网络创业等课程,按规定给予300至1500元的培训补贴。

6. 社保补贴。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

7. 企业一次性吸纳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分别给予企业、个人各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8.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如需咨询,请联系红安县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13-5242831。

红安县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