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法院和解执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积案

2023-01-11 18:42   红安县人民法院   程顺英

红安网消息  酒后驾驶,致使两位七旬老人之子遇难,被告人获刑两年,并被判决赔付近百万元赔偿款。在划拨被执行人名下小额存款后,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1月10日,红安县人民法院通过细致的思想疏导,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成功执结这起刑事附带民事积案。

2019年,吴某某、徐某某之子在路边行走时,被残疾人杨某某酒后驾驶的车辆撞死。红安法院依法判决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赔偿吴某某、徐某某各项经济损失979454.01元。

杨某某锒铛入狱后,吴某某、徐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红安法院多次对被执行人杨某某的财产发起网络查询,发现其名下仅有一万余元银行存款。依法划拨了这笔银行存款,并及时将此款交付申请执行人吴某某及其妻徐某某。因杨某某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2021年12月24日,红安法院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相对巨额标的款,一万余元无异于杯水车薪,而刑满释放的杨某某,身体状况极差,且无履行能力。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二申请人忧心不已,时常以泪洗面。红安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依法恢复执行。党组书记、院长黄建军亲自包保该案,提出多途径化解矛盾的方案,多次组织当事人住所地党委政府参与协调。考虑到被执行人年逾六旬,且身体残疾,决定以其子打开执行突破口。

承办人柯建军多次与被执行人之子沟通,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规定,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为让父亲安度春节、乐度晚年,被执行人之子愿意代替父亲履行义务。柯建军转告申请执行人后,两位老人也为被执行人之子的孝心与诚意所打动,对赔偿款项予以让步。1月10日,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之子于当日支付了全部协议赔偿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这起存在风险隐患的矛盾纠纷,在春节前得以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