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红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红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黄建军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审判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化司法便民,规范公正审理,提高执行质效,加强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红安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