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安县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专项整治第二批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2-12-06 15:50   .

按照省纪委、省住建厅和市纪委、市住建局工作的安排部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自规局、市场督管理局6家单位在全县开展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第二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

红安县环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2018年至2021年期间,提供转供电服务时,未适时执行政府转供电收费标准,超标准向小区商户收取电费的问题。

红安县环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2018年至2021年期间,在天亿广场小区物业服务期间提供转供电服务时,未适时执行政府转供电收费标准,存在超标准向小区商户收取电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规定,存在致使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情形”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相关规定,经县市场督管理局立案调查,于2022年9月8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不执行政府定价向商户收取电费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通过上述案例的通报警示,暴露出我县部分物业企业仍存在法规认知程度不高、责任意识不强、担当不够、作风不实等问题。希望全县物业服务企业以上述典型案例为镜鉴,警示警醒,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强管理,认真学习《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彻底学懂吃透领会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内涵,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实施物业服务、依规履行合同,守住法律底线、不越红线,始终把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打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物业小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行政部门管理,努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为我县物业行业有序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红安县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

不透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