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公告

2022-11-16 16:34   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为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第四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会精神,深入推进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斗争,深挖细找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线索,全面整治市场流通领域突出问题和乱点现象,自2022年11月起,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和广大市场主体公开征集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此次公开征集的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线索范围为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市场主体。

二、征集内容

1.在各类商品交易等场所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控制商品货源及经营权,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者不合法交易条件的黑恶势力或团体组织。   

2.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人员。   

3.以社交电商、消费返利、投资理财、创业就业、兼职培训等名义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人员。   

4.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劣药品的人员。  

5.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强买强卖、指定交易、垄断市场、滥收费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损害用户权益的行为。  

6.实施养老诈骗行为的人员。  

7.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人员。  

8.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情节严重,造成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的人员。  

9.涉嫌利用暴力手段,阻碍或者拒绝市场监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的人员。   

10.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或其他公务人员。  

11.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风险隐患。

 12.在市场流通领域其他方面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行为的人员。

三、举报要求

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实名举报应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和联系方式等。

四、征集渠道

社会各界群众和市场主体可采取电话、现场举报等方式举报。电话举报和现场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1.电话举报 :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135181315  :12315

2.网络举报:全国12315网络平台 

3.现场举报: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所、队(办公室)    

欢迎广大群众、市场主体积极检举揭发市场流通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举报人有关情况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