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11月11日上午,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董炜在全县“小微车辆”整治工作推进会上要求,要强化系统观念,在宣传教育、源头治理、违法查处等方面全 面发力,按照《红安县“小微车辆”交通违法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发挥公安、交通、城管、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职能,充分形成合力,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有效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小微车辆”非法载客、非法加装遮阳伞、闯红灯、乱停乱放、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突出,交通事故频发,群众反映强烈。自2022 年11月8日至12月31日,我县将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综合治理和规范一批、查处一批、报废一批”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小微车辆”交通违法综合整治行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涉“小微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助力平安红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