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11月7日,在红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随着红安县居民耿先生办结居民个人所得税退税业务相关手续,税务窗口成功开具全县第一笔“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电子收入退还书,标志着红安县首笔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业务在政务服务中心顺利落地。
“这几年由于疫情原因,家里收入受到很大影响,税务部门的惠民政策犹如及时雨,给我们带来了一笔意外收入,真是太给力了!”办完退税手续,耿先生激动地说。
据悉,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2022年9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为促进新政策全面落实落地,红安县税务局多措并举,确保居民换购住房税收红利直达快享。一方面,通过在办税服务厅滚动播放换购退税政策,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纳税人和房屋中介人员详细讲解税收政策,提升纳税人对政策的知晓度和理解度;另一方面,开设专人专办窗口,为有需要的纳税人提供解答和退税业务专办。同时,还组织各职能股室,认真审核把关,推进流程运转,提高办理效率,确保纳税人顺利退税。
“下一步,红安县税务局将持续优化服务水平,满足居民换购住房需求,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都能享受到“个税红包””红安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汪晓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