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检察公益诉讼是由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决策、亲自部署、亲自推进的重大改革举措,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11月5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占涛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助力红安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题,在红安县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轮训班上作专题辅导。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在党的工作报告历史上是第一次。”课堂上,占涛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背景,详细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概念及起源、立法及发展、办案领域及办理程序,向参训学员干部全方位展示了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内容和意义。
“通过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推动全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建立水质检测制度、推动出台了红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推动解决养老机构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授课中,占涛重点介绍了该院公益诉讼工作办案情况,以案例教学方式,指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不是为了监督而监督,而是通过监督解决问题,补齐社会治理短板,推动法律执行到位,以“我管”促“都管”,维护好公共利益。
守护公益,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下一步,该院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继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在保护生态环境、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和守护英烈等方面下足功夫、做好文章,为建设平安红安、法治红安,为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审:宋文晓 二审:高凤叶 三审: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