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的中秋假期即将来临
俗话说:月圆人团圆
节日期间秋高气爽
温度适宜
出行也要事先准备好!
为确保广大群众节日期间出行安全
红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节日出行
“两公布一提示”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01交通预判
中秋小长假期间,我县旅游景区周边路段及城区商圈周边道路,车流人流将增多,交通安全风险提升,另外,返乡探亲访友将会导致农村地区道路的通行压力和交通安全风险明显上升,农村地区群众选择摩托车、面包车出行,安全隐患更加突出。
中秋三天小长假,预计省内、市内短途旅游会成为首选,9月9日下午至9月10日中午将出现下乡车流高峰期,预计城乡结合部路段将出现车辆排队缓行。9月12日全天出现返程高峰期,司机朋友们要注意避开高峰出行,错峰返乡或出游。
温馨提示:
如遇车多排行,请不要擅自下车,保持车速车距,谨慎驾驶、安全通过。
02易拥堵及限行路段
易堵路段
中秋节假期,城区主干道、城乡结合路段、景区周边车流量将增大、车辆缓行。
其中,城区外贸十字路口、幼儿园十字路口、金沙十字路口及商场周边车流量增大,容易发生拥堵。
施工路段
1、G230国道杏花乡长兴村路段至七里坪镇檀树岗路段;
2、S234檀两线,檀树岗村至两道桥路段;
3、金沙大道一桥西至自规局路段。(施工路段沿线及施工范围内禁止停放车辆,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限制通行路段:
限行路段:
1、三桥东西两端设置限高杆,限高3.3米,禁止总质量超过30t的大型客车、大型货车通行,需要通行的大型车辆请绕道发展大道倒水河大桥行驶。
2、二桥南北方向通道有限速(40km/h)、限高(4.3m)、禁止超车、禁止超大型客货车辆行驶(限制高度内的客货车辆允许通行)、禁止停车和禁止行人行走等交通禁令措施。匝道进入桥面入口则有禁止直行和左转弯、向右行驶、减速让行和注意行人等交通禁令、警告等警示措施。
单行线路段:
城区胜利街中医院路段(只许西向东通行)、小北街县政府路段(只许东向西通行)实行单向通行、北门路实验小学路段(只允许北向南通行)。单行线路段:
七里坪镇红坪大道南端(长胜街超市至红卫大桥南只许北向南)和胜利西街(八一长胜桥至长胜街只许东向西)路段施行单向通行。
禁止停车路段:
将军路(将军大道)全路段;
城关镇菜场街、菜场新街;
农商行东侧道路(暂未命名)全路段;
红税路全路段;将军西路全路段;
新华巷至沃尔玛超市西门部分路段;
胜利街全路段;小北街全路段;
民主街全路段;建设街全路段;
园艺大道全路段;同泰路全路段;
金沙小区路全路段;沿河路全路段;
河东大道二桥(碧水苑)至河东大道五桥(滨河智汇城)路段。
部分乡镇禁止停车路段:红安经济开发区:
1、创业路(园区一号路)路段;
2、明德街路段道路及人行道全天禁止停放机动车辆。
八里湾镇:
1、阳福线、前进路、南街(镇区路段);
2、龙井大街、新街(全路段)道路及人行道全天禁止停放机动车辆;
3、川东大道八里湾路段。
七里坪镇:
1、沿河大道全路段;
2、红坪街全路段;
3、胜利西街全路段。
华家河镇:
发展大道全路段。永佳河镇:
1、G346静平山路段至余朝益红绿灯路段;
2、三桥口至永佳河镇人民政府门口(永发路)道路及人行道全天禁止停放机动车辆。
太平桥镇:
太平桥镇安南大道(镇区全路段);全天禁止停放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高桥镇:
高桥镇阳福大道(镇区全路段);全天禁止停放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上新街镇:
1、建材大道全路段;
2、新马街全路段。
二程镇:
1、颐颢街全路段;
2、教育街全路段。
03安全出行提示
(一)牢记并掌握出行须知。出行前提前对车辆技术状况安全检查,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错时错峰出行,行车切记“一盔一带”都要戴: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驾乘汽车时,前排后排请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驾车携带儿童出行时,请为儿童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避免怀抱儿童或让儿童坐在副驾驶位置。
(二)拒绝交通陋习。假期城乡结合部、旅游区车流增多,乡村游、近郊游、农家乐等消费火热,走亲访友、聚餐聚会等活动频繁,驾驶人驾车时,要拒绝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载人等各类交通违法和交通陋习;尤其是农村面包车驾驶人要注意行车安全,切勿超员载客。
(三)保持安全车距。 行车切记时刻注意观察前方,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请勿在驾驶时接打手机、发信息、与同车人员聊天,分散注意力,防止追尾,影响出行计划。
(四)有序通行不加塞。 在遇到交通拥堵时,请耐心等待,有序通行,不要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更不要随意变道、强行加塞穿插等候的车辆。驾驶车辆时请平复情绪,不开斗气车,不随意变更车道或在车流中穿梭抢行,注意行车安全。
(五)轻微事故快速撤离。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轻微交通事故应拍照后立即撤离现场,驶至开阔地方自行协商处理或报警等候交警处理,以防造成交通拥堵或引发二次事故,交警大队事故报警电话 110 。
(六)做好疫情防护。请严格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少外出、不聚集,出行做好个人防护,进出公共场所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