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抗旱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的通知

2022-08-12 23:14   红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

各乡镇(场、处),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未来15天仍然持续少雨,旱情将进一步发展并加重。水文部门墒情预报,田间持水量20.1%,土壤相对湿度为28%,干旱等级为特大干旱。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抗旱救灾工作,按照《红安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决定,自8月12日17时起,将全县抗旱应急响应由 IV 级提升到Ⅲ级。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抗旱Ⅲ级应急响应的要求,加强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一、要全面落实抗旱工作职责

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抗旱救灾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抗旱救灾的各项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抗大旱、抗长旱”的思想,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抗旱责任制。各级行政责任人要主动担当作为,迅速行动起来,及时组织发动干部群众全力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二、要突出抓好“四个确保”

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响应,全面动员部署,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城镇供水、规模养殖畜禽饮水和农作物秋种用水。要落实人畜饮水责任制度、城镇供水应急保障制度,确保人畜饮水安全。要在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的前提下,切实加强田间管理,千方百计抗旱保苗,确保秋种工作顺利开展。要及时派出抗旱工作组,指导抗旱救灾工作。

三、要科学调度管理水资源

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立即谋划、科学调度管理现有水源,留足生活用水;要制定和完善应急供水预案,落实应急队伍和物资;要进一步采取调水、延伸取水管道、开挖引水渠、新建水源井和取水口沉井等工程措施,保障抗旱用水。

四、要进一步严明抗旱纪律

县防办要加强组织指挥和协调调度,对于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贻误时机造成危害和损失的,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各乡镇(场、处)必须有一名党政主职在岗值班值守,各级抗旱责任人要坚守岗位,遵守纪律,不得擅自离岗,要严格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重要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报告并及时妥善应对处置。


红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