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红安:“小案”也能办出“大民生”

2022-07-21 16:15   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秦娇娇

红安网消息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起“小案”,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事关群众急难愁盼,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摒弃“坐堂办案”思维,做到走出去实地察看、坐下来听取意见,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

“小案”实办,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企业在正常运转了,如果检察机关没有给我机会,厂里现在恐怕都关门了!”今年6月,红安县检察院在回访该县工业园区某食品厂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某感激不已。

原来,2021年11月,许某因锁事与隔壁厂区李某发生争执,继而引发肢体冲突,许某将李某打伤,致李某轻伤。

2022年4月,公安机关以许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至检察机关起诉。红安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检察官深入走访调查,发现双方均有赔偿谅解意愿。李某虽有接受赔偿谅解意向,但李某儿子无法接受父亲被打一事,调解未能达成。

“该案虽然是邻里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但办案的关键在于如何促进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承办检察官表示,对案件作出决定很简单,但必须充分考虑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次次释法说理,逐渐打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认识到冤家宜解不宜结,双方最终就赔偿数额、支付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李某也对许某表示谅解。为达到释法说理的效果,该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代表意见的同时,对许某开展训诫,许某真心悔过,该院依法对许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从来就没有所谓的小案。”承办检察官说,“办理常见的轻微型伤害案件,我们积极主动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兼顾天理、国法、人情,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小案”精办,企业渡过了难关

基层检察院与群众距离最近,办理“小案”具有天然优势。该院秉持“只要是‘急难愁盼’就要‘精益求精’”的办案理念,综合利用检察公开听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包案等职能,化解矛盾纠纷,打开当事人心结,积极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释法说理等工作。

2021年9月,红安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对行政处罚不服的申诉案,某婚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未经授权使用某公司商标及相关产品,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当地行政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该婚庆公司负责人表示,因受疫情影响,公司经营困难,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后,已按要求整改,不应被处以高额行政罚款。

这起案件看似普通,实则难办,因为行政机关合法行政决定的效力需要维护,又要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

针对当事人的“心结”,红安县检察院随即启动行政争议化解程序,多次与争议双方沟通,同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围绕双方争议焦点,从法、理、情多角度地进行释法说理。

最终,行政机关与该公司就减免罚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场签署了和解协议。行政争议成功化解,企业没了“包袱”,又可一心谋发展了。

个案结了,检察官的脚步并未停止,办案人员多次对该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回访。

“企业现在平稳发展,老顾客也帮忙介绍很多新客户,我越来越有干劲!”2022年5月,该公司负责人专程到红安县检察院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检察机关帮助其公司渡过难关,并承诺一定守法经营。

“小案”并不“小办”。在日常办案中,该院始终坚持为民司法,对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及时回应老百姓的关切和期盼,动真情、释法理、消除矛盾隐患,力求体现检察温度,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小案”深办,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

司法案件连着民心,每件“小案”对老百姓来说都是“天大的事”。检察机关不仅办理各种重大复杂的大案要案,也用心用情办理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在民生细微处见真章。

2022年年初,90后的程某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提请红安县检察院逮捕。在审查逮捕过程中,检察机关对程某开展全面的社会调查,多次走访,了解到程某系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性格自闭,需要看护治疗,其母亲常年生病,家里经济来源仅靠父亲务工。

鉴于程某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被盗物品已归还,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2022年4月,红安县检察院决定依法不批准逮捕程某。

批捕环节结束,办案工作仍在继续。承办检察官积极联系黄冈市优抚医院,并多次同程某所在村的村干部、辖区派出所民警以及综治办的工作人员到程某家,实地了解情况。

“通过深入研究发案根源,我们认为程某是需要社会关怀的特殊群体,相比处理犯罪,预防程某再犯罪更是值得重视的问题。”承办检察官说。

最终,在多方工作人员的合力下,为程某争取到了社会福利,并立即将其送往该县精神病康复医院治疗,解决了程某家多年的难题。与此同时,检察官对程某定期回访考察,医病又“医心”,预防再犯。

“程某现在精神状态各方面比刚来时好多了,请检察官放心!”在对程某回访时,康复中心的反馈,以及程某的变化,让办案检察官很欣慰。

小案件,大民生。在每一件“小案”办理中,红安县检察院坚决克服简单程序了结、机械办案、就案办案,能动履职,做到“如我在诉”,做到“止于至善”,更加深入地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把每一件民生“小案”办扎实,实实在在、用心用情维护好百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