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我的生活补助已经正常发放了,我对你们的工作感到非常满意,感谢巡察组的同志们。”6月9日,红安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彭胜文通过电话回访,得到七里坪镇白马嘶村村民明东升满意的回答。
5月31日晚,明东升向县委第三巡察组电话反映生活补助的问题。彭胜文第一时间梳理信息,做好记录,上报情况。
6月1日上午,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张洪组织召开组务会,就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研判,细化责任分工,收集有效信息,切实找准问题关键点。
经调查核实,现年66岁的明东升为一名退伍军人,1978年5月参加电影放映工作,持有技术资格证书。根据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鄂新广发〔2015〕80号)文件中“年满60周岁,从被乡镇(公社)正式选为农村电影放映员开始到2005年12月31日止,按照放映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5元的标准(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给予生活补助”的要求,其本人符合享受政策条件,但由于2021年审查发现明东升不在省广电局核定的名单中,故停止发放其生活补助。
6月1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到县文化和旅游局了解情况,要求查清缘由,摸透政策,尽快给予回复。
6月2日,经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研究认为,明东升身份事实清楚,证件齐全,只是错过登记时间,决定按相关政策延续发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