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首违不罚”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2022-04-26 20:03   红安县融媒体中心   石 杰

红安网消息  近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执法人员来到湖北钰嵘铜材有限公司,下达今年首份《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湖北钰嵘铜材有限公司总经理江卫红说:“今天我公司收到了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下达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既感受到了执法监管的力度,又感受到了部门帮扶的温度,我公司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为红安经济发展作出更多的努力。”

今年3月22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执法人员在对湖北钰嵘铜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企业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3月24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收到决定书后,湖北钰嵘铜材有限公司主动完成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同时,该环境违法行为为初次违法且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完成整改,没有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有关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情形。经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集体审议后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红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吴自力说:“用有‘温度’的执法助力企业绿色发展,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执法人员将按照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执法原则,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持续增强执法效能,坚持执法与帮扶并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