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开展“优环境、转作风、促发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的公告

2022-03-25 17:47   中共红安县纪委 红安县监委   .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为进一步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坚强的纪律和作风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委决定于2022年3月至12月,在全县开展为期10个月的“优环境、转作风、促发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整治重点内容、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 重点整治内容

(一)贯彻执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行为。着力整治对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落实、假落实、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对工作进度滞后、指标下滑无动于衷、麻木不仁,任其“自由落体”;把不愿作为、不想作为“甩锅”给纪律太严、规矩太多等问题。 

(二)工作日违规饮酒的行为。党员干部工作日中餐饮酒;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饮酒;非工作时间饮酒后进入工作场所影响正常工作,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等问题。

(三)以拉项目、搞建设为名违规吃喝的行为。着力整治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借拉项目、搞建设为名下乡吃喝”“不吃本级吃下级”“在工程费用中列支吃喝费用”等“四风”问题。

(四)党员干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着力整治少数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酒后驾驶机动车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来信:红安县杏花大道县纪委监委工作区党风政风监督室(邮编:438400)

(二)来电:0713--5249110(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举报邮箱:1016494997@qq.com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提供“优环境、转作风、促发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有关的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快查快处,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中共红安县纪委 

红安县监委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