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七次常务会议

2022-03-16 20:40   红安县融媒体中心   韩振

红安网消息  3月16日上午,红安县委常委、副县长高伟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杨俊,以及叶金容、董炜、彭杰、秦良骥、丁洪建、舒小安、卢国明等县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红安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要求深刻理解《规则》内容,坚持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努力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会议审议《红安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7》,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各方面、全过程,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会议审议《红安县“三违”巡查管控责任追究办法》,要求突出城镇建设治理“三分建、七分管”的工作理念,通过压实各方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和严明工作纪律,持续预防、管控和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土地和房产交易“三违”现象,保障城乡规划顺利实施。

会议审议《关于招商引资项目履约评价审核实施办法》,要求加大招商引资项目履约情况审核,细化完善评价办法,在企业未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不得提前兑现奖励政策,对主观原因没有如期开工建设或产能、税收没有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企业,依据法规及合同约定条款采取相应措施;要加大长期闲置或低效、无效项目的回收、处置力度,保障国有资产资源的使用效率。

会议还研究了2022年城区拟征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