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感谢检察官对我从轻处理,我一定珍惜这次机会改过自新,不负检察官的期望!”1月27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当事人家里,向被不起诉人古某公开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古某诚心认错。
2022年1月,红安县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古某涉嫌盗窃一案。经审查,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红安县检察院遂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承办检察官介绍,被不起诉人在案发前曾向被害人借钱未果,因家庭生活困难,临时起意,窃取了被害人财物。为核查相关证据,办案人员联系当地民警到古某居住地进行走访调查,听取了民政部门、村委会和部分村民的意见,了解到,古某平时为人老实,家中有三个未成年子女在上学,小的才四岁,其丈夫重度残疾,公公瘫痪多年,经济十分困难。
承办检察官随即向院领导汇报案情,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拟从落实“少捕慎诉”刑事司法政策方面,对古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举行公开听证。
该院在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时,邀请人大代表、村民代表、侦查机关在古某家中进行了公开听证。与会人员对古某家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并告诫古某,不能以贫穷为借口实施违法行为,希望古某能认识自己的错误,给自己的孩子做个榜样。古某听后不禁落泪悔过,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能给自己一次机会从轻处理。最后,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古某的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以‘少捕慎诉’为政策引领,用心用情办理‘小案’,而不是程序了结、机械司法,给了古某悔过的机会,更是给古某一家人希望,真正做到了宽严相济,让我们也感受到了司法温度。”在宣读不起诉决定书时,村委会代表对检察院的人性化办案频频赞许。
案结事了情未了。古某家三个孩子始终牵动着检察官的心,检察官积极联系古某所在村、镇,及民政部门,争取联合多元帮扶,共同给予古某一家更多的温暖和关怀。并自发筹集衣物、棉被、食物赶在春节前送到古某家,接过送来的慰问物资,古某一家人感动之情溢于言表。
“办案变成了关护!我替几个孩子谢谢检察官!”现场的群众也深受感动。
“对涉案人及其家庭来说,每个案件都是‘天大的案’,再小的案件也担负着大民生、关联着大政治,‘小案’真的不小!我们要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为民实事,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办案检察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