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用好质效考核“指挥棒”,推动检察业务“再提升”

2021-12-14 18:48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江玉卉

红安网消息 为进一步推动检察业务工作提质增效、争先进位,对照《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业务质效考核的提示》要求,12月10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占涛第一时间主持召开检察长办公(扩大)会议,专题分析该院1-11月检察业务数据,首次研判检察业务质效考核指标。

在学习《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业务质效考核的提示》、《黄冈市检察机关2021年1至11月60项主要评价指标情况的提示》后,参会人员进行讨论发言。

“质效考核分核心指标、重点指标、一般指标和通用指标,其中通用指标的优化需要各部门共同发力,办案全过程中更注重释法说理,让侦查机关、法院接受我们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提高刑事案件息诉率和检察建议采纳率。”

“加强提前介入,能有效降低案-件比,我认为检察官要增强担当精神,能做的就多做一些……”

相关业务工作负责人对照考评规则,结合自身条线质效考核特点,对标各条线在全省排位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客观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举措、冲刺目标。其他员额检察官、专职委员及其他院领导依次进行研讨发言,现场发言准备充分,思考积极,交流热烈。

听取大家的发言后,占涛作总结发言,他强调:一是保持优势,推动各项业务全面均衡发展。1-10月能取得全省第11名的成绩来之不易,说明红安检察工作思路和方法得当,要在肯定成绩中树立信心;分析各基层院分值排名,差距不大,表明红安优势存在,但并不明显,要在认清形势中保持清醒;省院决定开展业务质效考核,要保持高度敏锐性和执行力,早分析早研判早应对,在均衡发展中全面提升。二是入脑入心,发挥质效考核引领作用。要对质效考核的各项指标烂熟于心,树立“办案就是要抓质效”的观念,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倒逼办案质效不断提升。业务质效考核是衡量检察业务工作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要兼顾省市院检察工作考评细则、检察官业绩考核等考核机制,综合施策,全面进步。三是查找不足,提升精准监督的质量效率效果。正确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主要业务数量要满插满种,质量要优先考量,效率要不断提升,对排名靠后的不捕率、监督撤案率等工作,要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方法,调整工作举措,加强与各部门、各单位的沟通协调,要以认真细致的态度做好今年扫尾工作,以崭新姿态和面貌谋划明天工作,奋力实现“开局主动、全年主动,开局精彩、全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