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9月7日,红安县检察院组织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针对城区部分小区消防安全问题,邀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大队、相关物业公司代表、部分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
据介绍,近年来,红安县城区部分小区存在占用消防车通道停放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在楼栋入户大厅停放、充电等违法情形。以上行为影响居民出行,存在重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公益诉讼检察官开展走访调查并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共同维护居民公共利益。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检察机关对县域内部分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集中走访情况,结合新出台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通报了占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及电动车在楼栋入户大厅停放、充电的危害性,并针对案例阐明了各行政机关、企业的法律职责依据。
参与听证会的职能部门和物业机构分别就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存在的问题发表了意见,提出了整改措施。
县人大代表肖万学表示:“通过参加公开听证,我深切地感受到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相关部门和物业机构共同研究解决方案,促进化解车辆停放这个‘老大难’问题,作为人大代表,我表示高度赞同,我也会尽我所能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希望各单位、社区、物业共同参与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加强检查和整改,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人民监督员张正启和高珅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志刚指出: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消防、住建、公安等行政机关与物业机构甚至居民个人多方协作,群防群治。本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旨在提供一个沟通对话的平台,共同解决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这一普遍性问题,着力破解社会治理难题;为更好做好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行政机关和物业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通过法治讲座进社区、进校园,组织小区业主观看电动车火灾警示片,张贴宣传画册等方式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形成社会共识。
下一步,该院将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结合听证评议意见,依法对该案提出处理意见,推动建立消防通道治理长效机制,为畅通生命安全通道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