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定任命:
舒小安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戴冠华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陈继东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
董明灿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红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7月22日
红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定任命:
舒小安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戴冠华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陈继东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
董明灿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红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