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1-07-03 17:34   红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

各乡镇(场、处),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6月16日入梅以来,我县已连续遭遇三轮强降雨过程,截止7月3日8时,部分乡镇累计降雨超过150 mm,1座中型水库(檀树岗水库)、13座小型水库超汛限溢洪。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后期仍存多轮强降雨可能,鉴于当前我县防汛严峻形势,根据《红安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经会商研判后决定:7月3日上午10时在全县范围内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为做好应急响应启动后我县防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测预警。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雨水工情发展,滚动预测预报,强化联合会商,提高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为防汛指挥、工程调度、抗洪抢险提供科学依据。要强化预警信息发布,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短信、微信等平台提前发送预警信息,做到地域全覆盖、人员无遗漏。

二、加强隐患排查。针对小型水库、万方塘堰、城乡低洼易涝点、河道地势低洼处、在建涉水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等灾害易发区域,坚持专人巡查值守,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把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应急处置和人员转移避险准备。结合降雨落区、洪水预报、水情等情况,水利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加强现场指导,为抗洪抢险提供技术支撑,应急部门和属地乡镇要提前预置抢险力量,备足抢险物料,调动各方力量,全力抢险,并提前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尤其要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做到应转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宁可小题大作、兴师动众,决不可让小险酿大灾。相关部门要核查受灾情况,准确掌握受灾信息,及时上报灾情,做好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值班值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员值班,及时处理水情、汛情、险情、灾情信息,及时传达防汛指令,做好灾情及查险有关情况统计上报工作,保证信息畅通。要严明工作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果断执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各项指令落实落地,确保汛期安全。


红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