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6月9日下午,县法院院长石卫国为县委办等十家单位党政干部宣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内容。
石卫国以《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为主要内容,向十家单位党政干部宣讲了“三个规定”的政策界限、有关典型案例、重大意义以及红安县贯彻落实的做法和成效。
会上,县委办等十家单位党政干部还签订了“三个规定”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