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5月26日-27日,根据司法部、省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核查阶段实施方案》统一部署要求,为确保红安县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核查工作取得实效,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聂凤丽带领局律师工作股和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理事等组成的督查组对县内四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核查阶段随机抽查及调查走访,并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现场初审。
督查组通过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开展座谈、听取汇报、查看工作台账、随机抽查律师执业档案和案件卷宗等方式,先后对湖北和楚律师事务所、湖北朴诚勇毅律师事务所、湖北龙吟律师事务所和湖北先路律师事务所自律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的工作台账及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并结合专项治理和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对律师事务所“五统一”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还按照2020年度黄冈市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暨规范化考核指标(试行)对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初审,对在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制作问题清单现场移交,限期整改。
督查组要求,各律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律师行强化责任担当专项治理的文件精神,在抓牢学习教育的同时还要抓细自查核查,抓实集中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以专项治理成效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推动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