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5月19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志飞主持该院检委会集中学习活动,全体委员集中学习高检院下发的第二十七批指导性案例,对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适用范围、程序性要求等内容进行集中研讨。
肖志飞要求,检委会和各业务部门要常态化开展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的集中学习,加强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办案中的指导作用;要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在办案中总结经验,培育典型案例,将经验做法运用到检察办案实践中,形成全院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该院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列席会议,汇报该院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办理情况,并对照指导性案例,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