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5月12日上午,红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县首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县委政法委领导以及县工商联、县营商办、部分企业代表观摩庭审。庭审同步录音录像。
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12月至2017年7月,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红安县人民法院相继判决、裁定湖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湖北某家具产业园公司执行杨某某等与湖北某房地产公司商铺买卖“6年返租”合同纠纷21案;王某与某公司、武汉某公司、湖北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6案,共计27案,执行标的额2162.29万元,至案发上述案件均未执行。
2019年1月30日被告人何某某、袁某某隐瞒司法机关与湖北某家居公司签署还款保密协议,并将湖北某家居公司还款的300万元私自处置用于支付相关费用,致使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历经近两个小时的审理,案件事实已基本查清,该案将择期宣判。
拒执犯罪不仅导致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实现,而且极大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和法律权威。该案的公开审理,强力震慑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对广大人民群众也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对全县形成风清气正、诚实守信的氛围,营造公平稳定的营商环境具有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