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4月29日上午十点多钟,红安县公证处接待大厅来了一位心急火燎的当事人,要求办理一份捐献肝脏同意书的公证。
经了解,当事人王某四个月大的女儿王小某因患胆管闭锁症,在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准备做肝脏移植手术。为了挽救孩子幼小的生命,孩子父亲王某决定为女儿捐献肝脏,但根据医院的相关规定,王某夫妻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其父母同意捐献肝脏的同意书公证。所以王某特地赶回红安,要求公证处为其办理一份捐献肝脏同意书的公证。
病情不等人,生命大如天。公证员杨昌宏在了解情况后优先接待了该当事人,通过对当事人王某的询问和证据材料的审查,发现当事人提供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不全,且结婚证上登记的父亲信息与户籍登记的父亲信息又不相符,不符合办证条件。当事人得知此情况后,认为公证处在故意为难他,情绪一时激动起来。公证员杨昌宏一边进行耐心解释和安抚,一边进行细心沟通和了解,当事人王某平息了情绪,说出了其先前到当地派出所要求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经过,但该所只出具母子关系证明,未出具父子关系证明。为了争取时间,查清事实,公证员杨昌宏迅速与王某户籍地派出所联系,通过电话沟通,在讲明案情的基础上,派出所同意为其再出具一份父子关系证明。为做到补充证明和办理公证两不误,杨昌宏一边让王某及其父亲一起立即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材料,一边根据现有资料制作相关法律文书。为确保公证书符合进行肝脏移植手术医院要求和为患儿争取手术时间,杨昌宏将拟定好的法律文书以手机拍照的形式先行发给患儿就诊医院的医务人员确认,在得到认可情况下,再按照办证程序迅速为当事人办理了公证相关手续,并当场出具了公证文书。
病情无情,人间有爱。在挽救生命紧急关头,红安县公证处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快捷、及时优先的公证法律服务,为战胜病魔争分夺秒,与时间赛跑,为生命接力!红安县公证处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用行动诠释了责任和担当,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