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好“六字诀” 督察见实效

2020-12-09 19:35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李华涛

红安网消息 《人民检察院督察工作条例》实施后,检务督察部门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检察权正确运行,提升司法公信力,全面推进从严治检?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精心念好“督、防、合、析、查、惩”六字诀,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重点“督”,促规范。该院始终把对重点执法环节、重点执法岗位、重点执法人员的监督作为督察工作的重点,通过加大事前、事中督察力度,发现问题早预防,切实促进执法规范化。以案件质量督察为切入点,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审查案件不细致、调取证据不规范、起诉书引用法律条款不准确、公诉论理不充分、法律文书制作质量不高等问题,及时反馈给业务部门,并督促加以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干警进行通报批评并组织约谈处理。以“案件提醒卡”为抓手,把执法办案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作为督察点,定点督察来促进工作流程的实施,防止办案随意性和案件流失。“三个规定”、“重大事项”等报告情况,都在办案流程中有所体现,提醒办案人员及时报告相关情况,以促进全院办案、监督工作“一盘棋”推进。对出庭公诉、公开听证等关键办案环节,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

“防”在前,控源头。检务督察从“幕后”走到“台前”,在工作中做好前置预防,从源头降低违纪违法发生概率。在作风纪律常态化督察方面,检务督察室重点关注检察人员落实会风会纪、值班值守方面的情况,以常态化督查、提醒式督查作为前置预防的重要“法宝”。在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节日期间,对值班情况、公车封存情况,开展专项督察,督促检察人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强化司法办案监督方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紧盯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环节的关键少数、关键人员、关键岗位以及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落实防范措施,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2020年,该院开展检察长集体廉政谈话2次、重点人员廉政风险提醒谈话12人次、新进人员集体谈话1次。

“合”起来,增合力。该院积极探索检务督察与派出纪检监察的工作衔接,由一名检务督察工作人员担任县纪委监委联络员,坚持把检务督察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延伸,拓宽内部监督的范围和视野,形成内部监督合力,完善内部惩防体系。坚持定期与政工部门沟通,把检务督察情况纳入到队伍管理的绩效考评体系之中,形成全方位的内部监督体系。主动与办案业务部门联系,定期汇集掌握各部门执法办案等方面情况,召开督察情况通报会进行问题反馈,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深入“析”,重研判。该院分析了近年来“重点人员”存在妨碍社会秩序、扰乱工作秩序、干扰正常生活、危害社会安定、导致家庭悲剧、造成精神萎靡方面的风险和危害,并提出了实行跟踪管控、实行定期约谈、实行动态研判、实行风险评估、实行包保管理的防控对策。同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季度、半年度、年度分析报告制度,为该院党组正确研判、分类施策提供依据,不断加强各内设机构干警的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着力引导干警司法为民务实清廉的相关要求,公正、文明、规范司法。

严格“查”,强作风。该院把学、案、勤、酒、车、票、行等七个方面督查,贯穿检察工作始终,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定期、不定期检查,切实规范干警言行举止,提高工作效率。2020年,对全体干警在落实上下班、办公秩序、会风会纪等工作制度进行常态化的督查共20余次,发督查通报共10期。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下达通知、发短信等形式发文提醒,并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印发《关于加强2020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国庆、中秋期间重申纪律规定的通知》《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等,开展节日专项督查8次,严禁违规举办“升学宴”等廉政谈话3人次,加强对干警操办婚喜庆等事宜的督查工作,共对7人进行督导。

严肃“惩”,提效能。该院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加强与派出纪检监察机构的沟通协调,依据《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检察人员违反检察职责案件,积极稳妥开展司法责任追究和检察官惩戒工作,拉好“高压线”。建立纪律作风通报制,院检务督察室定期将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警车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八小时之外干警纪律作风察访中发现的问题,点名通报,并作为年终扣除绩效奖金的依据。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及时了解、掌握科室成员的工作和生活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情况严重,报院检务督察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