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疫情防控消费提示

2020-12-07 14:32   县消费者委员会

红安网消息  按照省市县《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县防控指挥部31号通告,综合《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湖北省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范》等技术要求,红安县消费者委员会作出如下提示:

一、进口冷链食品注意环节

新冠病毒在低温下存活时间较长,主要通过人的呼吸道、飞沫和人与人密切接触、人与物直接接触传播。就冷链食品而言,在冷链食品的包装前后,只要食品加工环境、运输、流通、销售环境中存在新冠病毒,食品就有可能因为交叉污染或二次污染而被依附上新冠病毒;食品生产设备、工器具、加工台面、手、手套、空气、食品加工用水、加工区域的害虫等可能存在新冠病毒,甚至在销售交易的拆箱分销过程中,若交易人员感染了新冠病毒,呼吸中存在的新冠病毒也会随着呼吸或飞沫飘浮在空气中,进而沉积在冷冻食品外包装表面;冷链食品流通环节非常繁杂,除了做好冷链食品追溯工作外,确保投放到市场的食品安全更为重要。除对食品外包装检测外,食品内包装也需要检测,这样能确保投放到市场的食品安全性,杜绝沾染了病毒的食品在市场内向更多人群扩散。

二、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注意事项

为避免潜在风险,消费者选购时可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反套住手后挑选冷链食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同时正确佩戴口罩;购买预包装冷链食品时,要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食品标签内容,保证食品在保质期内;购物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清洗双手,洗手前双手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关注海关部门发布的食品检疫信息。

三、购买冷链食品后处理事项

与平时处理加工食品时一样,消费者要牢记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食品安全五要点: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材料。具体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购买冷链食品回家后,最好用75%的酒精消毒外包装。

(二)储存此类产品时,尽量采用独立封闭包装。

(三)切割时,要注意生熟分开。

(四)处理食物和包装(尤其是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冷冻水产、肉类等)前后的过程中要勤洗手,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

(五)食物加工前要认真清洗,清洗的时候注意防止水花飞溅,不要在水龙头下直接冲洗生的肉制品防止溅洒污染(若确实需要清洗,可将肉放到盛有清洁的水的盆中清洗)。

(六)要及时清洗和消毒台面以及厨具,加热蒸煮、75%的酒精消毒均是有效的消毒方法。

(七)储存和处理食物的容器、刀具、案板一定要做到生熟分开,特别是处理生肉、生水产品等食品时,避免交叉污染。

(八)食物需充分煮熟后再食用,做好的食品尽快食用,常温下放置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能及时吃的食物要冷藏或者冷冻存放,剩饭剩菜吃前要充分加热。

(九)清洗和加工食物、清洁烹饪用具和餐具、洗手时,均应使用清洁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