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11月23日,红安县城关镇2名村民来到红安县人民调解中心,寻求解决被拖欠3年的劳务报酬问题。
2名村民诉称,2017年,他们受陈某雇请,从事广告牌装饰装修,共计工作36天,陈某一直没有支付工钱,也没有结算,多次催要无果。他们曾向红安县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于双方是个人之间的雇佣纠纷,劳动监察部门没有受理,他们又找到红安县人民法院。后来,他们通过红安县融媒体中心发布的新闻得知,红安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红安县人民调解中心,专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于是他们来到红安县人民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11月23日上午10时35分,红安县人民调解中心受理登记,写好笔录,当即联系陈某到调解中心调解。陈某称,雇请2名村民工作36天情况属实,每天按工资200元计算,应支付7200元劳务报酬。
陈某当场向2名村民出具有效债权凭证,并承诺2021年1月1日前付清欠款。2名村民同意调解意见。
红安县人民调解中心仅用30分钟化解此劳务纠纷。
(图为:在调解室现场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