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法院强制执结一起养殖场拆迁案

2020-10-27 20:02   红安县融媒体中心   张一鸣 通讯员:程顺英

红安网消息  10月22日,红安县人民法院对永佳河镇一起养殖场拆迁案依法强制执行,将经营者强占8年的土地恢复原状后归还给永河村委会。

2003年,永佳河镇政府租赁永河村委会61.3亩土地用于大棚蔬菜种植,经营者黄某在土地上建设了养殖场,合同到期后,黄某拒不拆除搬迁养殖场,被永佳河镇政府诉至县人民法院,该院依法作出由黄某将侵占土地恢复原状,并返还给永河村委会的一审判决,黄某不服提出上诉,黄冈中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2019年5月27日,永佳河镇政府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后,该院多次组织执行干警到黄某家中,说服教育、释法明理均没有结果。

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给执行带来的影响基本消除,县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强制执行。10月22日上午8点,县人民法院出动40名干警、6台警车,依法强制拆除养殖场,恢复了土地原状,县委政法委协调公安、应急管理、卫健等部门积极配合,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

永河村党支部书记尹章勇说:“感谢各级部门帮我们解决这么大的难题,不仅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度、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更实现了老百姓多年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