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感谢检察院的检察建议,我们已根据建议逐条整改,进一步规范了信贷业务,并开展了专项清查活动,加强监管,以净化民间借贷市场环境……”近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中国人民银行红安支行两名工作人员送达的检察建议回复函。
今年七月,该院在办理两起涉黑恶案件中,发现中国人民银行红安支行对县域内金融秩序和经济社会秩序的监管存在漏洞。为履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职能,该院检察官向中国人民银行红安支行送达两份检察建议书,并就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进行宣讲。
第一份检察建议书就中国人民银行红安县支行对各大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内部监管职能发出,建议从信贷业务全面检查、完善信贷业务规范、开展廉洁教育等方面开展工作,以确保信贷业务合规有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稳定、健康的金融秩序。
第二份检察建议书就中国人民银行红安县支行对民间高利放贷活动的外部监管职能发出,建议从摸清高利放贷公司底数、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清查活动、精心研学金融法律知识、分类处置和广泛宣传等方面开展工作,以净化民间借贷市场环境,及时有力监管,斩断以高利放贷为主营业务的黑恶团伙的敛财之道。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中国人民银行红安县支行对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对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进行逐条整改并及时回复。该行在回复函中表示,下一步,将联合各大商业银行加大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力度,做到宣传形式多样化、网络化、立体化;加强与银保监会、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共同创造更优质的金融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