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检察:一个不起诉决定让涉罪高三学子圆梦大学

2020-09-24 17:25   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张俐红 张俊

红安网消息  “我希望能早点开学,在大学里多学点知识,毕业后努力工作,检察官阿姨谢谢您,我一定不辜负你们为我争取到的机会。”9月23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内,被不起诉的学生小新(化名)拿着刚收到的大学录取通知书,特来向关心他的检察官道谢。

两个月前,小新还是位误入歧途的高三学子,因盗窃舍友手机,用室友手机卡绑定的银行卡网购了手机、运动鞋等物品,触犯了盗窃罪。2020年7月20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而此时,小新刚参加完高考,满心期待着大学生活。

办案检察官考虑,青少年出于身心发育的敏感时期,认知水平有限,自控能力不足,容易受到诱惑而误入歧途。本案中,小新已经真诚悔罪,与室友小威达成了刑事和解,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不大,且认罪认罚。本着教育、挽救的司法理念,检察官决定对小新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送他去观护基地——红安县翔鹏学校,接受为期一月的感化教育,期间持续关注小新的思想、生活、学习情况,引导他了解法律常识,重拾生活信心,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如今,小新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第一时间向检察官报喜。“虽然我们对你做了不起诉决定,但仍会以你整个大学期间为考察期,定期回访来掌握你的思想状态。你要好好珍惜大学学习的机会,遵纪守法,等毕业后好好回馈社会。”检察官一边分享着喜悦,一边留下这样的叮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