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文旅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选拔公告

2020-09-06 16:13   红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红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黄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关于做好全市文旅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黄文旅发〔2020〕1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县文旅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选拔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在全县范围内推荐选拔一批工作实绩突出、创新能力强、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文旅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参加全市评选活动。

二、选拔类别及人数

(一)文旅产业领军人才推荐人选3名。

(二)文旅产业创新创业人才推荐人选18名。

三、选拔范围

(一)文化产业领域。在我县广告传媒、印刷包装、影视演艺、文娱休闲、文博创意、工艺美术、非遗产品开发、文化投资运营、网络文化、数字文化、文化用品装备生产等企业或机构中从事研究、产业产品开发和经营管理的人员。

(二)旅游产业领域。在我县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宾馆酒店、旅行社等企业中从事项目策划、产品开发、经营管理、营销推介、旅游服务的经营管理人员或从事旅游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与技能人才。

四、选拔条件

选拔对象应热爱国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各类别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文旅产业领军人才

1. 在文旅企业或机构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管理能力,建设并带领一支优秀的团队,通过创造性劳动实现企业和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2. 能够结合企业实际,不断吸收先进管理经验,形成独到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成功的经营管理模式。

3. 有较强的决策力、驾驭力和运作力,对企业的发展有清晰的思路和宏观战略把握能力,市场敏感性、机遇把握能力强,在业内得到同行和专家的认可。

4. 所在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一般为规模以上企业,或行业内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企业,产品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在同行业或同类产品中名列前茅。

5. 选拔对象和所在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文旅产业创新创业人才

1. 在文旅企业或机构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2. 熟悉文旅产业经营管理业务,有丰富实践经验,了解国际国内市场,开拓创新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较强,能够领衔创新创业团队并发挥骨干和引领作用。

3. 在发展所在地区文旅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创建现代企业制度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在企业经营管理、项目建设、产品研发及推广、创新发展、诚信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选拔对象和所在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五、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按照发布信息、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选拔、组织审定、公示、发文公布的程序进行。

(一) 发布信息。由市文旅局在其网站、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选拔全市文旅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的公告。

(二) 个人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黄冈市文旅产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申报表》。

(三)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各项条件进行初审,对本人填报材料进行审查,对业绩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

(四) 主管部门选拔。选拔形式可采取笔试、面试或组织专家评审等多种形式。

(五) 组织审定。市文旅局负责汇总各地各单位推荐名单,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后确定入选名单。

(六) 公示。公示名单确定后,在市文旅局网站、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对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入选资格。

(七) 发文公布。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入选的人选,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发文公布。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8月28日-9月2日。

(二)工作推进:9月3日。

(三)个人申报:9月4日-9月6日。

(四)单位审核:9月7日。

(五)县级复审:9月8日。

(六)专家评审:9月9日。

2020年9月10日前,完成选拔推荐等相关工作,相关材料于9月15日前报送至县文旅局政工人事股,9月18日前报送市文旅局。

七、扶持措施

(一)加强交流培训。依托省市相关部门年度培训项目,分期遴选项目实施好、带动示范效应强的入选人员参加,为入选人员提供交流学习机会。

(二)加强宣传推介。市文旅局适时对入选人员的先进经验、突出业绩和重要贡献进行专题宣传,及时总结他们创造的典型经验和成绩做法,为加强文旅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建立人才智库。入选人员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文旅局联合颁发“黄冈市文旅产业领军人才”、“黄冈市文旅产业创新创业人才”证书,并纳入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人才信息库,在文旅产业重大规划编制、重大课题研究、重大项目谋划和评审等方面充分发挥入选人员的专家智囊作用。

(四)给予项目扶持。比照全市“人才新政二十二条”,按程序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对公益性或处于发展上升阶段的产业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在各类面向基层的项目中,畅通入选人员申报渠道,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扶持。

(五)加强联系服务。将入选人员纳入专家联系服务范围,各级组织、人社及文旅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走访、座谈交流等活动,听取意见建议,帮助入选人员解决实际问题。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红安县文旅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徐立清同志任组长,县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军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县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袁继学,县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晓东,县人社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江茂长等同志任副组长,县委人才办主任程志强、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翁卫东、县文旅局政工人事股负责人王卓、县文旅局产业发展股负责人李晓祎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旅局,黄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选拔工作的具体安排。

(二)加强统筹协调。县文旅局负责选拔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文旅局负责组织好选拔推荐工作,县直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文旅产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的选拔推荐。

(三)严格标准质量。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不同领域实际,严格按标准推荐人选,公开选拔,接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推荐人选是各领域的权威和带头人物。

(四)报送材料要求。

1. 《黄冈市文旅产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申报表》,申 报人所在单位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文旅局需在申报表上 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 文旅产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推荐工作报告,要表述清楚候选人的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

3.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自然情况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②其他佐证材料,如获奖情况、承担社会职务情况等。业绩证明材料均报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报受理部门要查验原件,并签署查验意见。

4. 所有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四份,装订顺序为申报表、推 荐报告、自然情况材料、佐证材料等,汇总表单独装订。其中,申报表、汇总表、推荐报告电子档请发送至“红安县文旅产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选拔工作群”(见附件二维码)。

5.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县文旅局政工人事股

联系人:  王  卓

联系电话:13995947836

报送地址:县文旅局(迎宾大道文化中心北侧)


附件:1.黄冈市文旅产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申报表

2.红安县文旅产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推荐人选工作群二维码


中共红安县委组织部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安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9月3日

  • 附件1文旅产业领军人才申报表.doc 41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