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做实司法救助工作

2020-08-27 19:42   红安县人民检察院   李明丽

红安网消息  8月25日,赶在开学前夕,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将23000元的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一起司法救助案件救助申请人的手中,让救助对象王某顺利上学。王某父亲感动地说:“孩子能够上学真是多亏了你们,解决了我这个困难家庭的燃眉之急。”

这次司法救助对象王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其家庭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王某的母亲患有心脏病,哥哥是一名高中生,一家四口靠父亲一人在工地打工度日。案件发生后,王某一度遭受同学们的打击、议论,因为承受不了此种心理压力,选择辍学。辍学后,王某更是封闭自己,拒绝出门和与人交流。为此,司法救助办案检察官多次会同未检部门检察官对王某进行心理抚慰、思想疏导,努力将刑事犯罪行为给其带来的伤害降到最低。经过检察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王某最终表示愿意上学并在辍学半年后到一所私立学校复学。由于私立学校学费较高,为了让王某顺利入学,检察官主动对其提请国家司法救助,并将这一情况与政法委沟通,申请及时对该起司法救助进行审批。救助金审批下来后,检察官立即将救助金送到王某父母手中。

法律无情人有情,县检察院将司法救助与未成年保护、精准扶贫进一步融合,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期待,为脱贫攻坚和法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