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网消息 为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7月28日,在红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卫国主持的王愿玲等12人涉黑案审判委员会上,红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志飞就该案发表检察意见。
今年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王愿玲等12人涉黑案涉及6项罪名和35起刑事犯罪,受害者众多,涉及面广。此次检法两家面对面交换意见、真诚沟通,旨在办案中统一司法尺度,把准案件的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保障案件质量,延伸办案效果,将此案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在列席此次审委会会议前,肖志飞详细研究论证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重点问题,充分做好列席准备,力求在“办成铁案”“打财断血”“长治长效”上都取得好效果。
肖志飞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介绍后,围绕案件焦点问题,发表检察机关意见并依法监督,表示此次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尊重、支持法院依法做出的正确的判决、裁定。
石卫国表示真诚接受检察机关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对强化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具有积极意义。希望通过此次良性沟通,凝聚司法合力打击黑恶势力,切实维护司法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