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法院八里法庭成功执结一起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案件

2016-09-07 10:25  

红安网消息 程顺英报道:8月28日,红安法院八里法庭利用被执行人回乡办升学宴之机,放弃休息日,蹲守找到被执行人,成功执结这起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案件。

卢祖某诉卢细某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红安法院生效判决,卢细某应支付原告13920元。判决生效后,卢细某未按时履行给付义务。卢祖某于2016年1月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前,被执行人已外出打工,下落不明,案件执行陷入困境。8月27日,八里法庭接到申请执行人举报,称常年在外打工的被执行人已回到家中,将于8月28日在该镇某酒店举办升学宴,请求法庭派人执行。接到举报后,该院院领导王复桥紧急召集全庭人员,研究案情,商定执行措施。8月28日凌晨,王复桥率领全庭干警蹲守在酒店门口,直至11时许,卢细某出现,法庭干警成功将其控制并带至法院。经过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制教育,双方当事人终于在下午1时30分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当场收到被执行人交来的7000元案款,该案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