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王愿玲等12名被告人涉黑案

2020-07-23 20:45   红安县融媒体中心   辛万万 严松 通讯员:程顺英

红安网消息 7月23日,红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愿玲等1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梁以及董昌、石卫国、肖志飞等县领导观摩庭审,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家属、社会各界群众共100余人旁听庭审。

该案由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共同审理。因疫情防控需要,12名被告人身穿防护服、戴护目镜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下半年,被告人王愿玲在经营某休闲中心期间,开始对外小额放贷赚取利息,积累了一定资本。期间,王愿玲结识了被告人刘某,经常让刘某帮其收取债务。2014年10月起,王愿玲先后成立商务宾馆、商务咨询服务公司、企业咨询服务公司,逐步形成高利放贷规模化经营。2015年,王愿玲为收取高利贷债务,通过刘某等人实施殴打、非法拘禁他人等犯罪活动,被司法机关打击处理后,王愿玲依然我行我素,不断“招兵买马”,壮大队伍,形成了以王愿玲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共实施刑事犯罪35起,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妨害作证等6项罪名。在红安县形成高利放贷和暴力逼债的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红安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庭审中,王愿玲等12名被告人均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当庭认罪悔罪。

由于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