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法院执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

2020-06-30 15:53   程顺英

红安网消息 未成年男子吴某某受同伴邀约,持匕首将他人捅成重伤。近日,红安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这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收到良好执行效果。

吴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被红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被告人吴某某的法定代理人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被判赔偿原告人胡某经济损失58264.5元。

被告人锒铛入狱,其父母均系农民,家庭经济拮据,直至被告人刑满出狱,仍无望履行。2020年春节前夕,被害人向红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吴某某父母按照要求向红安法院申报了个人财产,家庭仅有农村自住房屋一套和双轮摩托车、电动车各一辆。执行干警亦未查询到被申请人有可供执行财产。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入户查人找物等传统查控措施陷入困顿,高频度的网络查控又一无所获。执行干警没有气馁,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

在“背靠背”的线上协调过程中,吴某某父母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也历数了儿子入狱和疫情给本就贫困的家庭带来的重创,近六万元的赔偿额对他们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虽然想履行,却力不从心,希望法院能做申请人工作放弃部分权利。该案承办法官实地了解被执行人家庭状况,找到申请人介绍法院执行查证的情况,分析案件全案履行的实际困难,并转达了被执行人的想法,申请人胡某知悉被申请人的诚恳态度后,终于解开了心结,同意协商解决,给矛盾化解带来了希望。

案件承办法官抓住时机趁热打铁,第二天就通知双方当事人来法院当面协调,经过耐心细致做工作,吴某某对自己年少无知犯下的错误表示忏悔,得到了胡某的原谅。双方达成由吴某某父母一次性支付2万元赔偿款,余款予以放弃的执行和解协议。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此案就此告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