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6月19日红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红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志飞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全面深化检察体制改革,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发挥检察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为谱写新时代红安高质量发展壮丽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