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8号)

2020-06-19 17:02   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

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

指挥部通告

(第28号)

根据省指挥部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三级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科学佩戴口罩。公众要养成科学佩戴口罩、随身携带口罩的好习惯,户外、公园等空旷场所在保持社交距离时,可不戴口罩。在消毒通风良好,严格健康监测,保持社交距离的室内会议及活动场所,可不戴口罩。医疗机构、出入境口岸、隔离场所等职业暴露人员,医院就诊、陪护探视人员,患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以及前往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室内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随时佩戴口罩。

二、优化调整社会面管控。切实发挥“哨点”作用,重点抓好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药店、车站、公共场所、商超、农贸市场、学校等重要部位防控措施的落实。优化调整小区管控,撤除物理隔档围栏,增加小区出入口数量,继续做好小区值守,进出小区常住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通行,可不再进行体温检测。外来人员需验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做好信息登记。境外和2020年5月30日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回、来红安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住村(社区)报告相关情况,加强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红安人员常态化排查信息反馈,按规定落实14天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健康测温跟踪管理等防控措施,并纳入村(社区)防控日常统一管理。

三、严格农贸市场管理。严禁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各行业监管部门和重点场所经营主体要落实防控责任,建立健全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的海鲜、肉类供货渠道溯源制度,做好检查、登记和管理,实行无接触销售。从事海鲜和冷链肉类采购、运输、仓储、销售等从业人员须在通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组织进行核酸和抗体双检测,以后每天早晚进行体温检测,每四周进行一次核酸和血清抗体双复检。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每天严格开展消杀,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逐步开放文体娱乐休闲场所。在落实经营主体责任,严格消毒通风、测温扫码、保持社交距离、科学佩戴口罩、完备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逐步有序开放体育健身场所、图书馆、博物馆、旅行社、影剧院、游泳馆、游戏游艺厅、网吧、棋牌室等文化体育、休闲娱乐场所,并按不超过50%的人数限额动态控制人员流量。以上经营主体须先申报,6月20日后由主管部门逐一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放。

五、稳步推进复学复课。进一步细化完善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按照省市总体安排部署有序推进复学复课。小学和幼儿园本学期不安排复学;校外合规教育培训机构经县指挥部评估验收合格后,可以有序恢复相关培训业务。

六、优化县内公共交通管控。继续落实公共交通和道路客运常态化防控措施,重点做好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通风消毒、人员防护、体温检测、留观区设置、发热乘客移交和信息登记反馈等防控工作。

七、持续做好监测排查。加强发热门诊监测和闭环管理,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和24小时值班制,充分发挥预警前哨作用;做好预检分诊和发热病人诊治与管理,杜绝院感事件发生;严格做到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发热门诊患者、住院病患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普通门诊病人不需要开展核酸检测。鼓励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八、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出行、公筷分餐制、不食用生冷海鲜,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做好自身防护的健康教育。倡导垃圾分类、科学除害等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

九、严格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坚持防控之弦不松、科学精准防控力度不减、加快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的目标方向不变,牢牢把握“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保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持续动态调整、精准优化和落实防控措施。

       

     红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