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城区民办幼儿园设置及管理的建议

2020-06-05 09:56  
朱建波  委员
一、城区幼儿园现状分析
目前学前教育仍是红安教育的短板,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严重不足,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教师队伍建设滞后,保教质量有待提高。我县城区范围内上规模的公办幼儿园仅有一所县直机关幼儿园,远不能满足城区幼儿入园需求。城关镇辖区范围内现有民办幼儿园45所,在园幼儿6000余人,调研中发现存在如下问题:(1)无证办园现象严重。有办园许可证的仅18所,27所无办园许可证。(2)办园随意性大,不经任何部门审批,擅自办园现象屡禁不止。(3)整体办园水平较低,小学化现象突出。(4)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不少安全隐患,而且部分安全隐患根本无法整改。(5)幼儿教师大多无幼师资格,素质亟待提高。(6)监管难。有些场所根本就不适合办幼儿园,但在下达关停通知后仍继续招生,无法予以强制关停。(7)大部分小区都没有配套幼儿园,给小区幼儿入园带来极大不便,也助长了民办幼儿园的无序生长。
二、兴办社区中心幼儿园的必要性
新建标准化社区中心幼儿园,特别是普惠性幼儿园,符合中央文件精神,有助于提高我县幼儿教育整体水平。
一是中央有要求。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国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文件同时要求,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
二是社会有需求。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实施效果逐步显现,后续入园压力会进一步加大。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现有优质幼儿园远不能满足需要,少数优质民办幼儿园甚至要提前一两年预约。
三是社区有意愿。通过前期走访调研,发现城关镇10个社区都有强烈意愿,要求兴建社区中心幼儿园,以解决幼儿就近入园问题。如果社区以集体土地入股或参与管理,不仅不会给社区带来经济压力,还能增加社区集体经济收入。
四是稳定有需要。教育事关每个家庭,如果出现适龄儿童无法正常入园,或将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稳定,此外,社区参与办园,有利于落实属地管辖和日常监管责任。
三、具体意见建议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落实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办园。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教师培训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支持和奖补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将建设小区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明确要求配套幼儿园应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二)出台规范性管理文件。一是制定《红安县幼儿园管理办法》。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完善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理顺管理机制,明确民办幼儿园申办流程,落实民办幼儿园持证办园制度。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幼儿园合理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出台幼儿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幼儿教师队伍管理,落实幼儿教师资格准入与注册制度,实行幼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健全幼儿教师培训制度。所有幼儿园都要按标准配备教职工,依法保障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针对近几年各地出现的部分幼儿教师道德水平低下、责任意识淡漠等问题,要通过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师德教育、建立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措施,提高幼儿教师职业素养。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幼儿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坚决杜绝此类不良事件在红安发生。三是鼓励引导幼儿教育健康发展。广泛宣传幼儿教育工作先进典型,表彰为发展幼儿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幼儿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探索社区中心幼儿园办园模式。采取社区出土地,居民集体出资、投资者出资或政府投资等方式兴建社区中心幼儿园。对于无土地入股的社区,可充分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或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进行。资金来源问题要解决好,必要时可由政府项目资金主导。社区利益要维护好,要确保能增加社区集体收入。社区要全程参与规划建设,建成后,积极参与管理和维护。以建设普惠性社区中心幼儿园为主,避免出现过度逐利行为。
(四)加强民办幼儿园规范化管理。一是制定监管计划。其一,制定无证民办幼儿园整治计划,分批分步完成无证民办幼儿园整治,需要关停的,要做好幼儿入园分流工作;其二,对民办幼儿园实行分类评估,依据评估认定的结果实行分类收费、优质优价;其三,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小学起始年级必须按国家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二是完善监管体系。首先,实行幼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县教育局牵头,相关部门和乡镇参加的幼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协调、解决幼儿教育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其次,组建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推动家长有效参与幼儿园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管理。要畅通家长投诉渠道,及时回应和解决家长反映的问题。三是落实监管责任。各部门各司其职,强化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动态监管。落实校车管理制度,杜绝管理“盲区”和“漏洞”,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四是做好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演练。组织公安、消防、卫生、地震等部门,定期对幼儿园工作人员和幼儿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做好安全演练。五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在红安电视台、“最红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定期披露各类违规办园行为和失信行为,及时公示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和整改结果。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未来和希望,孩子的身心健康,事关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幼儿园的规范管理,涉及社会的和谐稳定。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经过我们的共同努力,红安社区中心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将来一定会有高标准规范化的管理,红安幼儿教育事业一定会有更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