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司法局: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持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20-06-01 21:10   红安县融媒体中心   张胜红 熊欣

红安网消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能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红安县融媒体中心红安综合频道本期《优化营商环境 护航经济发展》专栏,邀请红安县司法局局长陈剑峰介绍服务企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做法和公开承诺。

主持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既要政策更需要法治,县司法局结合部门实际,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陈剑峰:今年我们重点在打造最佳法治营商环境上下功夫、求实效。

一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必须增强法治意识,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增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理念。

二是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制约监督机制。

三是依法维护民营企业权益。拓宽涉及民营企业行政复议渠道,对属于复议范围但缺乏要件暂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事项。推动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常态化、制度化,每年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一次免费“体检”。指导公证处开辟“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并购、融资等提供综合性公证服务。组建司法鉴定服务惠企便民团队,积极做好民营企业员工法律援助工作。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承接、下放、取消工作,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证照分离”的改革,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成本。扎实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及时编制和公布证明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依法取消违法设定的各种证明事项。

五是加强营商环境政策解读。通过新闻发布会、新媒体等方式途径,加强营商环境政策解读的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机关普法进行时”等法治栏目,开展民商事法律法规解读,增强企业法律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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