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日报】精准医疗救助的“红安模式”

2015-10-23 14:57  

通讯员 王洪涛 徐俊杰

10月15日,红安县精准扶贫医疗救助暨千名医生进万户活动启动仪式在该县天舒广场举行,市委常委、红安县委书记余学武向全县人民宣布《红安县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实施办法》正式实施。同时,由该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乡镇卫生院等单位的医生组成的千名医生队伍,进入万户因病致贫贫困户家中,开展健康检查和免费义诊,为贫困户建立健康档案。红安迈出了精准医疗救助的第一步。

一个目标

县扶贫办数据显示,全县20253户贫困户、10.1万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14101户,占贫困户总数的69.6%,患病人口占贫困总人口的61%左右,大病、重症病成为群众致贫、返贫的重要原因,是精准扶贫中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

10月8日,红安县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精准扶贫政策扶持实施意见,围绕县扶贫办提交的《财政资金整合试行办法》《农业产业扶贫实施办法》等11个精准扶贫实施办法进行了讨论,并率先公布实施《红安县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实施办法》。

两大保障

“千名医生为因病致贫贫困户开展健康检查和免费义诊,并建立健康档案,全面了解全县贫困户患病情况,并进行动态管理。精准识别后的贫困户就医对象,新农合取消其住院起付线,新农合大病保险按政策标准及时给予结报,按以上几项政策报销后仍未到90%的,由县政府资金整合办公室补偿到90%(精神病人住院治疗费用新农合报销后剩余部分县政府资金整合办公室兜底);个人当年自付累计超过5000元的部分由县政府资金整合办公室兜底。”红安县卫计局局长罗卫国说。

全县各地迅速行动。10月16日,华家河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全县精准扶贫医疗救助活动精神,研究制定了贫困户体检时间表。10月19日起,对全镇贫困户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水平促进精准扶贫,该县统筹整合相关部门资源,通过新农合、医保基本补偿、大病保险、民政大病救助及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四位一体”扶贫,防止和减少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三大举措

如何让因病致贫困难户真正享受到医疗救助?“入院不交费、报账一站式、结算一次性”三大举措将减轻就医负担,保障受病痛缠绕的群众真正享受到医疗救助带来的好处。

红安县专门建立县财政、卫计、人社、民政、扶贫、定点医疗机构等部门协调统一的高效运行机制和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完善信息管理平台,打通新农合、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精准扶贫的经办服务渠道,具有双重或多重特殊属性的医疗救助保障对象,按就高原则享受医疗救助保障政策。

医疗救助保障对象结算完新农合或医保、大病保险医疗、大病救助费用后,持《医疗救助精准扶贫证》到县财政局申请办理精准扶贫医疗救助补偿,县财政局通过信息系统对新农合或医保、大病保险及大病救助费用等情况初审后,输入相关信息计算并打印医疗救助精准扶贫补偿结算单据交患者或其委托人签字确认,支付补偿资金。

四定原则

定救助对象、定报账方式、定兜底标准、定就诊机构,确保贫困对象享受政策,得到实惠,为因病致贫群众带来“金钟罩和铁布衫”。

县扶贫办负责人告诉笔者,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对象需经县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局共同确认,由县财政局负责采集照片信息,并发放《红安县医疗救助精准扶贫证》。

医疗救助精准扶贫资金实行全县统筹,由县财政局内设的经办机构在县定点金融机构设立医疗救助精准扶贫资金财政专户,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县财政局负责编制医疗救助精准扶贫资金年度预算、年度决算,经县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局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保障救助资金的来源和拨付。

持有《红安县医疗救助精准扶贫证》的住院患者在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大病救助后,其剩余的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合规费用由医疗救助精准扶贫资金再次进行补偿。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对象因病住院取消起付线,在现有新农合补偿政策上报销提高5个百分点,直至达到“两个保障”标准,因病致贫困难户治病负担大大减轻,实现贫困户不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